厦门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更新时间:2022-03-22 12:15:02作者:佚名

厦门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申请条件

  1、单位账户已设立,尚未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尚未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方式

  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在线办理》》》》点击进入

  申请材料

  1、单位账户设立的同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

  2、单位新录用职工,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文标签: 职工  单位  厦门市  住房公积金  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