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船税申报攻略

更新时间:2022-08-22 20:03:18作者:佚名

佛山车船税申报攻略

  一、受理范围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申报材料

  (一)特别说明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兔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二)所需材料

  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原件1份(报送条件:必报);

  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原件1份(报送条件: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船舶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

  3、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报送条件:未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

  4、车船产权证(行驶证)复印件1份(报送条件:首次申报或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的,需报送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5、A06553《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原件1份(报送条件: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车辆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

  6、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复印件1份(报送条件: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的,需报送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7、车船购置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复印件1份(新购置车船首次申报,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三、办理途径

  (一)线上办理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办理车船税申报业务。

  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行办理(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3、“粤税通”操作路径:实名登录企业首页—车船办税—车船税申报。

  (二)线下办理

  1、窗口办理

  (1)预约方式

  通过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或“佛山税务企业号”预约办理。

  (2)办理地址

  ►禅城区办税服务厅(魁奇路):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禅城区办税服务厅(智慧新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幢二楼。

  ►保险公司代收:携带资料到相关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3)办公时间

  禅城区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自助终端机办理

  (1)“市民之窗”缴纳:已登记车船信息的纳税人可通过市民之窗自助缴纳。

  禅城区车船税纳税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辖区内的“市民之窗”自助终端缴纳车船税、补打车船税缴款凭证。

  (2)“市民之窗”自助终端分布在禅城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大型小区、企业园区、大型商场、商业银行等场所,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税。

  四、注意事项

  电子缴费凭证必须下载打印出来后,才可作为车辆年检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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