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24 16:09:39作者:未知
苏州“智汇苏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补贴对象
1.符合高新区先导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各类人才;
2.符合国家规定期限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学历需为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其中本科学历为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
4.专业需符合苏州市当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5.自2020年4月10日起,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申报条件
企业要求
工商注册地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1.申报企业符合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方向及先导产业发展需求;
2.申报企业须为实际用工单位(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3.申报企业须为申请人毕业后首次就业单位。
人才要求
1.符合高新区先导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各类人才;
2.符合国家规定期限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学历需为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其中本科学历为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
4.专业需符合苏州市当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5.自2020年4月10日起,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万元。每人享受一次。
联系电话:68753150
联系地址:高新区锦峰路199号1幢2楼
苏州一次性防暑降温生活补贴
发放对象:
苏州全市目前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发放标准:
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
在8月底之前,将一次性防暑降温生活补贴通过银行发放到位。
苏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苏州市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本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3.已在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
办理地址:
申请人户籍地所在区级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申请表下载:点击下载
苏州工业园区毕业生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和所在岗位职责符合当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 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首次在园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 提交申请时,应与申报单位签约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不含补缴);
4. 申领补贴时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在岗。
补贴标准
1.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连续两年生活补贴。
2.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双一流大学”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每年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4万元。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流程中规定的时间申请、上传材料,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2. 补贴申请及申领时,毕业生应为同一用人单位在职状态,如中途离职后复职、或已为离职状态则不予以发放补贴。
3. 补贴统一由单位提交申领后发放至单位账户,用于发放生活补贴。受补贴人员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企业申请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 “双一流”高校参照《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生所读专业须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前100名高校依据为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5. 生活补贴为一次申请,分两年发放,第二年度申报对象无须重复进行补贴申请,申报单位在接到拨付通知后进行补贴申领即可。
6. 生活补贴由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7. 联系方式: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05942,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8. 企业注册、登录问题,请联系一网通办客服热线0512-66680236;申报网站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696-086。
昆山紧缺产业人才生活补贴补贴标准:
依据积分结果分档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的生活津贴,资助期三年。
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报范围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在昆山市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 昆山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4.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承担昆山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5.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和重点单位。
二、个人申报对象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申报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以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的,须具有相应学位;
2. 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昆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昆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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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