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申办指南

更新时间:2022-08-25 21:48:10作者:未知

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申办指南

  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如何申办?

  一、职工医保可申请的门慢病种

  Ⅰ类病种: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精神障碍、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

  Ⅱ类病种: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衰竭(非尿毒症期)、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

  Ⅲ类病种: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病(并发后遗症)、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疾病、间质性肺疾病、重症肌无力、癫痫、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多发性硬化。

  二、申办方式

  1、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每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历山路46号)申请,或每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港兴西路2999号)申请;

  申办“结核病”病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门诊二楼结核第九诊室申请。

  2、申办“精神障碍”病种,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或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标山路济南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3、除1、2条所列举之外的门慢病种,可以向首次确诊的住院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限相关介入和搭桥术后)。

  4、不符合在住院医院直接办理的,每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三家认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其中一家的门慢认定中心办理。

  三、申办材料

  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确认表》、认定时所需检查检验的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Ⅰ类病种即时办结,Ⅱ、Ⅲ类病种申报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次日享受待遇。

  2.办理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受理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网上查询:“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

  3.集中认定医院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原济南军区第四五六医院)联系电话:5161394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联系电话:68937029;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铁路医院)联系电话:8243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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