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公布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9-01 18:30:51作者:佚名

佛山南海区公布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

  南海区公布了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32722.77元/平方米

  其中,实际成交价格相比2022年上半年的34548.99元/平方米的标准,下调了约1826元/平方米。余下两项条件与上半年一致。

  按照新标准,南海各镇街的新建住房及桂城街道的部分二手房,只要小区容积率和购房建筑面积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按普遍住房标准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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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住房各税费计算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为增值税实缴税额*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不适用。

  2、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实行据实征收的,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核定征收率为1%。

  4、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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