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城乡居保参保对象和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14 20:48:56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城乡居保参保对象和条件

  汕头城乡居保参保对象和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居保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汕头的,不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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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粤人社规【2019】48号),在我省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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