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离婚证补办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4 21:33:13作者:智慧百科

永康市离婚证补办材料

  1、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的户口本原件;

  3、原结婚证或原婚姻档案(原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异地查档取得的,可不提供);

  4、补结婚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

  6、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温馨提示

  1、实行预约优先制,建议大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前预约。

  2、补领婚姻登记证实行全浙江省通办,无需回原籍地或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双方  机关  原件  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