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结婚后如何分户?

更新时间:2022-09-15 21:24:37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结婚后如何分户?

  株洲家庭户分户指南

  申请条件

  家庭户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

  户内夫妻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申请材料

  1、分户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2、分家协议书或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分家(婚姻)变化凭证材料 (必须)

  3、下列材料之一:

  (1)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判决书、公证书等凭证材料。

  (2)属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供房产分割资料的,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或者新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建设许可证。 (必须)

  办事流程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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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网点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本文标签: 分户  房产证  房屋  户口簿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