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7 20:56:28作者:智慧百科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造住房中的期房、现房以及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单位及个人均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的认定标准为账户状态为正常、足额缴存,且缴至年月为近3个月以内)。

3、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首付比例为40%)。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异地贷款,限贷二次)。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几种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的情形

1、所购房屋为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认房认贷,分为3种情况:

①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2套以上住房;

②夫妻双方名下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

③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1套住房,同时夫妻双方名下有1次住房贷款记录,且两者非同一套住房)。

2、职工离婚三个月以内。

3、职工本人或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近5年内逾期记录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或者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累计达到2期,或者其他贷款逾期累计达到3期。

4、职工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申请异地贷款。

5、公积金缴存人、购房第一买受人、公积金借款人不一致;购房共同买受人是借款人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或配偶产权份额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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