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19 21:10:15作者:智慧百科

衡阳市住房补贴政策

  衡阳市住房补贴政策

  一、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购房补贴

  申报期限:

  即时办理。缴纳契税申报时间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5日工作日期间。购房补贴申报时间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

  财政购房补贴标准:

  (一)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下同),补贴所交契税的50%;

  (二)对2022年2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30%;

  (三)对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15%;

  (四)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地下车位的,补贴所交契税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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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

  条件要求: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一)2018年4月3日以来新进(引进、招聘、招录)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

  (二)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衡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购买商业门面和二手房),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缴纳契税的;

  (三)已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

  (四)夫妻双方同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分别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分别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一)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一次性补贴7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一次性补贴50万元,高级人才(E类)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依据《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执行,分别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7万元、5万元、5万元。

  (三)扩大后的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一次性补贴3万元,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一次性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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