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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3 13:20:18作者:佚名
2020年镇海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指南(条件+补贴标准)
补贴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的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报废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之后;
2. 车辆登记注册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镇海区,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具体强制报废规定详见《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二)以下几种提前淘汰情况的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不予补贴:
1.车主是财政供养单位和组织的;
2.已实施“黄改绿”治理改造的营运黄标车;
3.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距离强制报废期止不足一年的;
4.达到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期止的;
5.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
6.已接受其他财政补贴的。
申请期限
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开始受理,至2022年 12月31日(含)截止。2020年6月1日(含)至本细则实施之日前,已报废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可补办补贴手续。
补贴标准
申请提前淘汰的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按汽车类型、使用年限等条件给予不同补贴。
从2020年至2022年三年里,以每一年为时间段,分三个时段执行差别化的补贴政策,鼓励老旧柴油货车尽早淘汰。在2020年申请淘汰的车辆,按标准享受全额补贴;在2021年、2022年申请淘汰的车辆,补贴标准分别按约全额的75%、50%的幅度逐步递减。
申请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后返还)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核查后返还)和复印件(核查车辆是否在补贴要求范围内);
3.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4.异地报废的车辆需提供车辆的非事故证明,附车辆入场前斜45度照片一张,提供切割后车架号部件照一张和拆解车辆的视频材料;
5.单位车主需提交有效的企业对公账户信息(核查后返还)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主需提交本人银行卡原件(核查后返还)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
6.《镇海区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现场提供);
7.如委托代办的,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查后返还)和复印件。
申请及办理程序
申请老旧柴油车辆淘汰补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车主将车辆(随附相关材料)交售至有资质的废旧汽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或受委托人)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各受理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受理点根据车主提交的有关材料,当场完成车主信息的审核,对符合淘汰补贴条件的出具《镇海区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由车主(或受委托人)签名确认。
(四)受理点对经车主(或受委托人)签名确认的《镇海区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将凭证联给车主留存。
(五)各受理点以5个工作日为批次,将经现场初审的材料汇总报车辆分属的管辖部门复审。营运车辆由建交部门审核,非营运车辆由公安部门审核。
(六)管辖部门复审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由建交部门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非营运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
(七)自复审通过之日起,一般在45天内予以办结,并拨付资金,最长不超过60天。
有关定义
(一)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和非营运柴油货车、根据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本区原保有的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提前报废淘汰的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
(二)车主:是指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个人或单位)。
(三)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属地判定:按车辆登记注册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准。为防止套利行为,明确2020年6月1日起由区外通过转籍过户方式进入我区的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淘汰的不予享受补贴。
(四)车辆使用年限计算:为车辆报废交售日期减去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日期所得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