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电动车上牌地点(最新)

更新时间:2022-09-22 22:59:22作者:智慧百科

海门区电动车上牌地点(最新)

  一、海门区电动车上牌点

  (1)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车:可在各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并需要查验车辆。

  (2)电动摩托车(购买时合格证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可在车管所办理,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交强险”凭证,并需要查验车辆。

  (3)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旧标、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全区各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免费进行治安登记。

  (无发票、合格证的在公安机关排除盗抢嫌疑后,可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容缺登记)

  二、海门区电动车上牌提醒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为有效落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文明交通习惯养成,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机关特向广大电动车车主发出如下提示:

  1.认准国标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看准CCC认证证书,并认真核对车辆合格证等信息,确认车辆类型。否则,无法登记上牌。

  2.及时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才可上路行驶。广大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后,应依法到各公安派出所或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登记上牌。

  3.慎买电动摩托车(购买时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都俗称电动车。驾驶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需要持机动车驾驶证,上路必须购买交强险、必须到车管所依法登记上牌。广大市民选购时务必向经销商核实清楚。

  4.不买三四轮非标车。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危害大,广大市民请勿购买,发现经销商销售无3C认证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时,可拨打12345或向市场监管局举报。请还未上牌的电动车车主及时到辖区派出所或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登记上牌。交警部门将对无牌上路行驶、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予以查扣或移至集中停放点。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戴好扣牢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争当文明有礼海门人。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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