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电动车买来多久之后必须上牌?

更新时间:2022-09-28 21:41:24作者:智慧百科

沧州电动车买来多久之后必须上牌?

  沧州电动车买来多久之后必须上牌?

  三十日内。《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拓展——电动车牌照办理时限

  1、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

  2、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2022年5月1日)起计算。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号牌  三十日  过渡期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