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企业稳岗补贴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1 08:20:00作者:佚名

海口企业稳岗补贴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海口企业稳岗补贴办理指南

  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提交申报上一年度稳岗返还的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指企业年末职工人数与年初职工人数之差占企业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控制在2.3%以内。(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企业提高到60%。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两份):

  1.海南省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2.2018年度全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和企业社保缴费付款凭证;

  3.2018年度1月份、12月份的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裁员及正常减员(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稳岗返还用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须提供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职工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或培训费发票等凭证;

  5.企业基本户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也可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下载表格。

  办理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咨询电话:0898--65231582。

本文标签: 企业  海口市  职工  年度  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