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更新时间:2022-03-23 19:20:12作者:未知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根据当前闽侯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闽侯县甘蔗街道全域范围内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含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图书馆(含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KTV、台球室、洗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暂停开放

  二、甘蔗街道全域范围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各类商场严禁举办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一律不举办民间民俗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神事不办”。

  三、甘蔗街道全域范围内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四、甘蔗街道全域范围内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即日起暂停线下授课,暂停对外开放。

  五、甘蔗街道全域范围内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

  六、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没有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往返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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