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3 22:35:11作者:未知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参保人员关系转入的,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办理相关的手续。

  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  年限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