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年下半年)

更新时间:2022-03-24 06:05:01作者:佚名

广州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年下半年)

  体检时间:

  申请人在“穗好办”APP上提交审核申报后,请于10月11日至10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30进行体检(请空腹前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地点: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

  联系电话:

  020-22903619

  体检所需证件:

  身份证原件

  体检结果:

  由区认定办到医院统一取回,无需自己领取。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请于体检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穗好办”APP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

  (一)因抽血与肝胆B超检查当天需空腹,故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以后禁止饮食、饮水(包括牛奶和茶水)。抽血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

  (二)体检前一天勿饮酒并保持良好的睡眠。

  (三)抽血后棉签与穿刺血管平行走向轻压穿刺点3~5分钟,不要揉。

  (四)胸片检查不要穿有金属(包括拉链)的衣服,照片前请把项链和上衣口袋的东西拿出来并保管好。怀孕或怀疑怀孕的女士请避免胸片检查,告知前台护士。

  (五)男性(泌尿+前列腺)B超、女性妇科B超(经腹子宫附件)要求憋尿,可以适当饮水,体检中心提供饮用水及一次性水杯。

  (六)留取尿液标本时,请尽量留中间段的尿液,并且尿量不少于5ml,尿管放在洗手间门口的“大小便标本放置处”。

  (七)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到体检中心前台,以便及时出报告结果。

  特别提醒:

  (一)体检当天请勿化妆及穿高帮靴子、连袜裤、连衣裙,以方便检查。

  (二)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

  (三)月经期不宜妇检及尿检,可先检查其他项目,待月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查(需在10月22日前出报告结果)。

  (四)已怀孕的女士可暂不检查胸透项目,但必须完成其他项目的检查。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五)申请人体检时须向医院主动说明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幼儿园申请人须向医院主动说明参加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体检。

  (六)申请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号”,及时留意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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