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公租房续租要求

更新时间:2022-03-24 07:35:07作者:未知

上海青浦区公租房续租要求

  续租要求

  租赁对象应于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提出续租申请,合同到期前三周不再接收续租相关申请。

  《续租申请表》:点击下载

  逾期未提交续租资料的,公租房公司将不再受理相关续租申请,住户须按合同规定在合同到期日腾退承租房屋。

  请谨慎填报《续租申请表》,续租申请一旦提交,相关信息不修改。 

  注意事项

  (一)续租对象在办理续租时:如工作单位没有变动,首次申请时取得的人才认定文件依然有效。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到区人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租对象需提供首次申请时承诺取得的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证明等(以首次申请时的承诺书为准)。如无法提供,不予办理续租。

  (三)仅限在《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前,首次申请时提供的是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未办理人才认定)的申请对象,在办理续租时,可继续提供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或区人才认定相关文件。

  自2021年3月1日起各位租户在办理退租、续租业务可就近通过青浦公租房公司经租管理单位“水滴管家”各网点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原办理渠道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续租联系电话:4006882515。

  注:以上信息来自青浦区公租房官网。  

本文标签: 青浦区  首次  人才  通知书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