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更新时间:2022-03-26 14:10:10作者:佚名

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合肥未婚做流产能享受流产待遇吗

  不能享受。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

  拓展: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待遇享受对象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本文标签: 职工  医疗费用  保险费  待遇  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