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人才公寓性质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9 15:00:10作者:未知

上海松江区人才公寓性质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四)家庭或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必须满足条件

  (一)区人才办开具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二)引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担保证明;

  (三)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引进人才工作单位在松江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本文标签: 单位  住房  劳动合同  二年  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