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9 15:20:09作者:佚名

沈阳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须经公证问题,方便继承人快捷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继承手续,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决定简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所需要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3.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

  5.经提取申请人确认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上述2、3、4要件可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的,提取申请人无需提供。

本文标签: 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  要件  职工  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