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费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9 21:10:12作者:未知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费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税务部门受理退费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发现错缴、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的。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灵活就业人员适用)2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无需税务部门受理,由人社或医保部门直接受理的情形:用人单位延迟申报停保、下调缴费基数等情形,不涉及资金退付的,冲抵参保缴费台账(职业年金不能使用抵顶台账方式退费)。

  5.自税务部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退费资料至同级人社或医保部门,异地退费可采取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传递给退费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再移交至同级人社或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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