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无锡社保业务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3-30 14:00:23作者:佚名

疫情期间无锡社保业务怎么办理?

  一、网上掌上办

  建议您首选“不见面”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即可在手机上办理相关事项。社保主要服务事项清单可参考本文最后的附表哦~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

  

  二、咨询联系办

  对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除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外,我们将灵活提供邮寄、电话、QQ等方式办理。

  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市社保中心窗口常见业务咨询电话:0510—81880505。

  具体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1.征缴管理部:0510—82411334,82411343;

  2.企业居民养老保险部:0510—82411351,82411356;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0510—82758617,82729677;

  4.关系转移部:0510—82447051,82767992;

  5.工伤保险部:0510—82402722,88352657;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部:0510—85046237;

  7.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部:0510—82411203,82419162。

  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1.梁溪办事处:0510—83158177;

  2.锡山办事处:0510—88704003;

  3.惠山办事处:0510—83759251;

  4.滨湖办事处:0510—85701051;

  5.新吴办事处:0510—85253006;

  6.经开区办事处:0510—88771201。

  三、预约错时办

  对于规模企业办理批量业务,如:社保补缴和退费业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请事先与属地社保办事处联系,采取预约分时段模式错峰办理。

  四、非急业务受办分离办

  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对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我们将根据现场人流情况,随机改变即时办结模式,阶段性调整为窗口受理、承诺办结,由业务窗口出具受理单,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后邮寄送达办理结果。

  注意!劳动能力鉴定近期有变化——

  1.推迟2022年2月17日之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医疗检查,恢复日期将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具体医疗检查时间会有短信通知。

  2.已申请但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也相应顺延,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涉疫业务加速办

  为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和支付工伤待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工伤经办服务工作。

  六、市社保中心主要服务事项一览表

  

  此外,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将按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进门测量体温,等候及办事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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