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银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2:27作者:未知

天津用银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先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再就偿还贷款情况办理分次提取手续。

  (一) 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 购房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3. 购房资料,同“全额付款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中购房资料;

  4. 个人住房贷款资料:《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以及借款人本人签署的同意管理部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5. 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还应按共同借款人关系分别提供以下资料:与配偶共同借款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与非上述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的,提供其他借款人签署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二)首次提取后,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身份证;

  2.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贷款还款凭证》。

请选择 :购买商品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异地购房购买私产住房购买公有现住房共同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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