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2:31作者:佚名

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申请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材料: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提供原件核实。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2)跨省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1、进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2、点击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3、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保保险栏目中的社保关系转出进行办理

  第三步:打印相关的资料,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南宁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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