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卡暂停使用后产生费用如何报销(7月30日18时至8月4日0时)

更新时间:2022-03-31 00:00:05作者:未知

重庆医保卡暂停使用后产生费用如何报销(7月30日18时至8月4日0时)

  重庆市将于8月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会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上线准备时间: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8月4日(星期三)0时停机切换新老医保信息系统。

  上线期间报销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上线准备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手工接件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受理、登记,确保参保人业务办理不受较大影响,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处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解释,积极引导参保人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1、市内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或门诊购药,需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定点医药机构做自费转医保结算。

  2、慢特病(两病)就医

  已办理慢特病的我市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内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3、跨省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外异地就医购药,需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社保卡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在重庆住院的外省参保人,由医院在原医保系统办理转自费,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在市外住院的重庆参保人,7月30日(星期五)18点至8月4日(星期三)0点之间不能办理结算,可在新平台上线后进行结算。

  上线准备期间,不能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先行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参保人可电话咨询我市医保部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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