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特色人才换证指引

更新时间:2022-03-31 00:18:16作者:佚名

东莞市特色人才换证指引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实施有效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我市于2021年12月1日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继续对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按新《办法》规定,特色人才服务管理期限为五年,已在2022年以前认定、评定为东莞市特色人才的,应在换领新证后,按新《办法》管理和给予相关政策待遇,否则暂缓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一、换证对象

  2022年以前认定、评定的东莞市特色人才。

  二、受理条件

  仍在东莞市就业(创业)。

  三、换证材料(一)《东莞市特色人才换证申请表》(附件2)。

  (二)在莞工作证明材料:

  1、工作类人才: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近一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创业类人才:提供所创办的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验资报告和上年度经营报告等。

  注:上述材料盖用人单位骑缝章,同时提交带申请表的电子表格和整套材料pdf电子文件的光盘。

  (三)原特色人才证书原件(需回收)。

  四、换证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换领证书申请表》,提供在莞工作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材料,加具意见后提交申请材料,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证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换证条件,会同有关部门核查是否存在不予换证的情形后,向符合条件申请人制发证书。

  五、受理服务点

  (一)东莞市优才中心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22835529

  (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松山湖科技四路十六号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光大we谷产业园C2栋)

  联系电话:23078150、22897979

  六、集中受理时间

  2022年2月15日-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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