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1 16:38:05作者:佚名

南宁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条件+流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补贴享受期限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期限时的年龄为准,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1.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 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或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

  注:需在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认证。

  3.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例子:

  比如,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长堽社区居民李大哥是一名就业困难人员,过去为了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他需要每个季度先去银行缴费、打印缴费单子,再去社区就业窗口申请,现在只要每季度按时缴社保,补贴就自动拨付到他的银行账号。

  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2.网上办理:南宁人社网站网厅、南宁智慧人社APP;

  3.免申即办(政务数据能主动筛选的,根据提示确认即可)。

  办理流程

  步骤一

  依托南宁“智慧人社”系统业务协同,读取符合条件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比对其社保缴费数据,系统自动计算补贴金额,为符合享受补贴对象按季度建账、审核、公示。

  ——由人社部门完成(就业困难人员不用管)

  步骤二

  将补贴款项直接拨付到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由人社部门完成(就业困难人员不用管)

本文标签: 人员  困难  南宁  灵活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