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0:59:51作者:佚名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养老金的,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一)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15年以上并实际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二)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

  (三)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的。

  待遇资格认证

  (一)待遇领取人员自助认证。下载海南人社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不会使用微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监护人、亲戚朋友、邻居协助进行认证)。

  (二)上门认证,对于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预约基层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

  (三)异地认证,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海南人社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也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居住地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协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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