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1:09作者:佚名

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1、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根据:

  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本文标签: 流动人口  居住地  居住证  务工  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