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保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6:12作者:佚名

沈阳市社保参保指南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开卡手续(个体商户: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雇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信社或农商行银行卡、开卡单原件和复印件(批量开卡人员可不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分局,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

2、个体工商户参保: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雇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注册所属分局个体科办理登记。

城乡居民:

1.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2. 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参保表》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3. 乡镇(街道)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 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应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办理地点

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城乡居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费用:免费

灵活就业人员:一个工作日办结(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城乡居民:村(社区)每月30日前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次月5日前上报到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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