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康居安置房优惠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3:44作者:佚名

银川康居安置房优惠补贴标准

  银川康居安置房优惠补贴标准

  1、对在2020年6月3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照缴纳金额的25%给予社会保障补助。

  2、对在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照缴纳金额的20%给予社会保障补助。

  3、对在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照缴纳金额的10%给予社会保障补助。

  4、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缴纳金额的10%给予社会保障补助。

  银川康居安置房优惠补贴申报流程

  1、准备申报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或2021年度参加了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或社会保险权益清单(可直接在各辖区社保中心、各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社保网上经办系统查询缴费信息);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2、前往申请

  康居安置房申请人持申报资料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障补助。

  符合条件的康居安置房申请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社会保障补助申请,超出时限的不再受理。

  3、审核

  乡镇、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初审,辖区社保中心、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社保中心、国土资源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辖区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障补助款打入康居安置房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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