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以工代训有人数限制吗

更新时间:2022-03-31 02:52:22作者:未知

西安高新以工代训有人数限制吗

  西安高新区以工代训没有人数限制,,也不限制岗位(工种)。

  一、可申请以工代训的企业分类、人员范围及申请补贴期限

  1.(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020年1月1日起吸纳的贫困劳动力。补贴期限为6个月。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个体经商户)

  (2)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起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补贴期限为6个月。

  (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具体以陕西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界定为准(附则);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全部在岗职工。补贴期限为6个月。

  3.2020年1月1日以来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补贴期限为3个月。

  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的培训对象有符合第1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照第1项执行。

  4.(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2)承担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项目建设的企业;(3)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补贴期限为3个月。

  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的培训对象有符合第1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照第1项执行。

  二、企业申报条件

  1.大型企业认定:可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38号)所列企业确定。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认定:可参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确定。

  3.中小微企业认定:除第一条认定的大型企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4.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认定:需提供企业内部停产停业、复工复产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承诺书。(相关证明如属地防疫指挥部门出具的防疫验收报告)。

  5.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认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行业认定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

  6.承担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项目建设的企业认定:需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认定: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其他各类中小微企业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8.劳务派遣企业按照市人社发【2020】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9.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期限须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期内,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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