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在就医地享受慢病医保待遇?

更新时间:2023-02-10 12:22:12作者:智慧百科

太原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在就医地享受慢病医保待遇?

  高血压3级(极高危)、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性病已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可在备案地直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如不能在备案地直接享受慢性病待遇,可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进行治疗(定额慢性病可选择多家定点医院、非定额门诊慢性病选择一家二级甲等以上的定点医院),于次年三月底之前按照统筹地区的门诊慢性病相关规定办理报销。

  参加我省职工或居民医保的人员中,已取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费用可直接结算。

  同时,外省来晋人员也能在我省首批开通的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85所医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相关门诊费用。省内外5种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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