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3-21 21:48:07作者:佚名

关于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青岛市决定正式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分批暂停全市医保相关经办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及时间

  暂停包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应收核定、补收退收、联网结算、长期护理、生育保险、权益记录打印等业务;暂停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办大厅服务、异地医疗联网结算服务、省内异地个人账户结算服务、政企直通车信息化服务、医保个人账户诊间支付服务、医保电子凭证服务、定点医院申报审核服务,以及移动医疗APP、护理评估APP、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爱山东·青E办等服务。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保登记及转移接续

  1.11月21日20:00时起暂停办理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增减员、工资申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核定、医疗保险费退费核定、个人账户划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等业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只受理申请,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集中进行业务办理。

  2.11月21日20:00时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费用核定申报、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二)本市就医结算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结算。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入院、在院、出院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其有效就诊信息,发生的住院费用(含生育费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三)异地就医结算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异地医疗联网结算服务。

  我市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到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可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待系统恢复后可在医院补办联网报销手续,或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青手工报销。

  异地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到我市就医的,可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联网登记手续。

  (四)个人账户业务

  1.11月20日20:00时起,暂停省内“一卡通行”异地个人账户结算业务。

  2.11月21日20:00时起,暂停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卡金业务,暂停家庭共济业务。

  3.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跨省个人账户结算业务。

  4.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业务。

  5.11月份的医保个人账户金(医保卡金)延迟至12月份分批次进行划拨。

  系统停机期间,本市医保卡(社保卡)可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刷卡购药。

  (五)低收入家庭成员身份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身份认定

  1.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医疗救助与精准扶贫管理系统”。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镇(街道)手工受理低收入家庭成员身份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身份认定的申报业务,待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补办。

  (六)其他联网业务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及变更、门诊统筹签约及变更、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及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及发放等联网业务办理。

  (七)网办、掌办业务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办、掌办业务。

  二、恢复服务时间

  以上暂停的业务将于2021年11月30日20:00时系统切换上线后恢复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上线后,启用国家统一标准的住院结算单。

  (二)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根据停机公告做好购药就医安排。

  (三)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及时做好就医购药群众解释工作。

  (四)各业务经办大厅要主动做好办事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对部分可手工办理的业务要及时进行手工办理,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进行补登补录。

  (五)2021年11月20日20:00时-11月30日20:00时,暂停政务信息共享。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给予谅解!

  特此通告。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本文标签: 业务  医保  参保  青岛市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