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4-01 06:00:18作者:未知

天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是什么

  3月29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报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即可。

  扣除主体: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何享受: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本文标签: 监护人  纳税人  婴幼儿  父母  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