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以什么缴费标准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2-03-21 22:48:04作者:佚名

2021年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以什么缴费标准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

  补缴标准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2020年1月-12月期间未参保缴费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可在3746元-18726元之间自主确定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额为749.2元/月。

  拓展阅读>>>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

  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即2022年度起不能再补缴之前年度欠费

  尚未足额缴费的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在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资金,以确保扣款成功,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青岛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本文标签: 就业人员  灵活  办公厅  青岛市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