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2 15:00:55作者:未知

佛山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1.办理全职新引进人才手续(高级技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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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期限为2年及以上;

  3.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已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全日制硕士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四者之一);

  4.从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需为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5.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不得申领人员类别: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享受我市出台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待遇的人员。

  申报材料(材料为彩色电子扫描版或照片):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7.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已享受我市出台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待遇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待遇。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办理引进手续后通过佛山人才网在线提出租房补贴申请。

  办理入口:https://www.fsrlzy.cn/online_service/handle?hg_id=81&nav_name=zxbs

  2.人才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补贴发放(党委、政府人才部门每年9月集中发放租房补贴,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租房补贴发放的次年8月10日前,申请人须再次提交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变更的另提交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现场办理(仅限于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和有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区域单位地址联系(咨询)电话
市直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0757-82309088、0757-83878562
禅城区禅城区人才服务办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0757-82709082
南海区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2楼0757-86327830
顺德区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3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12层0757-22228321
高明区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0757-88661280
三水区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人才交流中心506办公室0757-87783270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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