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疫情期间驾驶证业务服务举措

更新时间:2022-04-02 18:02:24作者:未知

吉林省疫情期间驾驶证业务服务举措

  吉林省疫情期间驾驶证业务服务举措:

  (一)延期注销驾驶证。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7月31日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

  (二)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不足2年未换证的,统一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至7月31日。在延长期间,可正常办理换证,无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证状态。

  (三)延期提交体检证明。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统一延期至7月31日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后,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四)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五)调整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3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六)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允许申请人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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