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间

更新时间:2023-02-10 10:45:10作者:智慧百科

珠海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间

  珠海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间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人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区公示后确认的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

  目前,随着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的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民政、人社、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日益完善,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的前提下,可在30日内审核完毕。

  拓展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筹集:

  (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一定比例的资金。

  (四)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租金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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