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来广州要求(第34号通告)

更新时间:2022-07-09 11:04:54作者:佚名

疫情期间来广州要求(第34号通告)

  疫情期间来广州要求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7月8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

  1、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3天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未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 、3 、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所有省外来(返)穗人员,在来(返)穗前需提前申报信息,目前,“穗康”小程序已上线“来(返)穗申报”入口,供各从外省来(返)穗人员进行申报。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注:防疫措施会因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建议来穗前咨询目的地社区,以社区安排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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