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外入舟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50号)

更新时间:2022-03-24 10:40:11作者:未知

关于加强市外入舟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50号)

  关于加强市外入舟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50号)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市外入舟人员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4日起,市外入舟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舟后的交通首站接受现场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参与聚集活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入市未离舟人员需在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点位如下()。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市外  疫情  舟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