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关于学校作业管理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2-03-26 02:40:06作者:未知

南京市建邺区关于学校作业管理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促进学习力生长——南京市小学教学改革行动计划(2016-2020)》和《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宁教研字【2021】8号文)》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作业管理,促进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现就南京市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与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作业的设计与评价要基于课程标准、关注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规律、循序渐进、分层设置的作业评价体系。

  发展性原则:充分发挥作业的教学诊断和改进功能,以学生为本,既要关注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作业过程与作业习惯,注重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学习力,发挥作业的教育效应。

  二、具体要求

  1、教师发展中心各学科研训员要加强作业与评价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区内各学校作业改革的典型经验。成立骨干教师研究团队,结合教学设计,建立作业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教师做好作业设计。

  2、教师发展中心要落实作业常规评估与检查。通过教学视导等方式,对学校的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评价行为进行合理评估,及时指导。

  3、学校要建立作业量检查和评价机制。定期对本校学生学业负担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调控。落实校内教学常规检查机制,经常进入课堂,随机检查学生作业情况并及时向教师做出反馈。

  4、学校在教师校本培训中要设作业专项,从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评价等环节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布置作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学校分管教学校长是各校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监控学生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评价等环节;各学科的教研组长为学科组作业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年级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批改等工作;班主任是班级作业管理的统筹协调者,负责合理调节各门学科作业量,保证学生作业总量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规定。

  6、教师应当科学合理设计作业。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不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作业量,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希望南京市建邺区教师能始终确立以学生为本的学科作业观,倡行“绿色作业”,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提高设计作业和运用学生作业的情况反馈改进教学的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附件:初中、小学各学科具体要求(仅限有书面作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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