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0-13 15:46:26作者:智慧百科
活动组织和承办机构
主办单位:惠州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2日-2022年11月30日(如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则活动即时终止)
活动适用对象、商品范围及企业范围
1、在活动时间内,在惠州辖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2、参加活动的商品为: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
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活动;
3、市商务局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企业。
活动补贴方式
(一)开展收购旧家电活动并发放旧机抵扣券。消费者向活动参与商家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商家按相应程序依据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行业标准或通用标准进行估值后,向消费者发放旧机抵扣券(或旧机交售现金补贴)。
(二)政府发放“以旧换新”购新补贴。政府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总额1200万元,发放方式为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活动期间,消费者到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家电,可获得购买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10%的政府补贴,每单件家电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最多获得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进行让利销售。活动参与商家同时开展多种优惠让利活动,与政府补贴可以叠加使用,最大让利消费者。消费者在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可享受收旧、购新和商(厂)家让利促销的多重叠加优惠(但不能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参与活动指引
1、消费者向商家提交旧家电交售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提交的旧机类别、型号、数量、受理商家名称),商家评估后(不超过48小时),给消费者发放旧机抵扣券或现金补贴(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并在旧家电申请表上填写收旧核准及补贴发放审核情况,并加盖商家的财务章;
2、已领取旧机交售补贴的消费者,到惠州辖内其交售旧机的商家或与收旧企业合作的商家(以市商务局公布的名单为准)购置新家电,向销售商家提供身份信息,商家审核消费者身份信息与收旧申请表信息是否一致,对审核合格的消费者,由商家通过云闪付交易平台发放9折购新补贴券;
3、如果商家有优惠让利活动,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先享受商家的优惠让利活动;
4、已领券的用户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家电“以旧换新”9折购新补贴券,收银员使用活动专属受理设备扫码支付。支付时银联系统自动判断交易是否符合消费券抵扣条件,符合条件则自动抵扣该张9折购新补贴券折扣的金额(折扣金额按照享受商家让利活动后的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计算,每张券封顶优惠500元,超过500元的按500元计算),消费者仅需支付抵扣后的金额,每位消费者最多获得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5、商家按照享受商家让利活动后的家电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的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9折购新补贴券折扣的金额),在发票上加盖已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条形章,并备注补贴金额。
6、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可以采取先购新再收旧的模式领取政府购新补贴。
特别说明:
1、购买多件家电的须分开支付分别开具销售发票,一张销售发票只能使用一张补贴券;
2、只限标明的8大类家电商品使用;交售的旧家电与购买的新家电的品类不需要一一对应,交售八大类中任意一种旧家电可以购买任意一种新家电;购买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家电的数量与交售旧家电的数量相同。
3、9折购新补贴券自申领之日起3天内使用,未在有效期核销的则自动收回。
4、若补贴发放总金额超过了补贴资金预算金额,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或建行生活APP记录的交易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5、如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先从销售发票金额中扣除政府补贴金额,由销售商家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退款,退款通过消费者支付时使用的支付平台退回。
6、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活动有关要求
1、消费者只有先交售旧家电,并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活动范围内的新家电时才能享受政府发放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2、商家不得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补贴的领取不影响购买人应享受的各种促销优惠,应在最低成交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3、对不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或政府补贴资金已发放完毕时,销售企业要当场告知消费者不能享受政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或活动已结束,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购买。
4、销售商家对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格负有审核责任。
5、活动开始后每半个月,商家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局审核并进行补贴资金结算。
活动宣传
1、除官方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外,活动商户在门店内布放活动物料,通过自有宣传渠道如收银员传播、物料、电子屏、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
2、销售商家应当就政府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及活动规则进行正确宣传引导,不得将各类营销促销手段与政府以旧换新政策混淆。
活动监督检查
1、参与活动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参与活动的资格。并将按照市政府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