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天府新区中小学入学咨询电话(附小学+初中名单)

更新时间:2022-03-22 00:24:56作者:未知

2022年成都天府新区中小学入学咨询电话(附小学+初中名单)

  天府新区中小学入学咨询电话

  一、小学基本信息

  二、中学基本信息

  四川天府新区小学入学流程

  公办小学入学

  新区公办小学入学分2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专项招生小学入学。

  (1)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入学。

  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进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于5月17日至18日,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5月19日,公布现场资料审核结果。5月2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2)C、E学区专项招生小学入学。

  自愿填报C、E学区专项招生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于5月18日至19日,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5月19日,公布现场资料审核结果。5月23日,组织开展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2.第二批次:各学区小学入学。

  未被第一批次小学入学录取公办小学学位的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4日至2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于5月28日至31日,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于6月1日至2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确认。5月28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6月6日,公布现场资料审核结果。6月9日至13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参加第二批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向学校填报。6月16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进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入学,其法定监护人按相应批次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的时间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现场申请办理。

  每一个批次公办小学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名。第二批次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小学入学

  4月30日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新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后,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1.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5月27日,发布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公告。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6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6月9日至1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2.民办小学面向全市招生入学。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未参加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报名录取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3日至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21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7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公办、民办小学学位确认

  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2日至2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本文标签: 小学  新区  天府  适龄儿童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