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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5-08 10:30:00作者:未知
为贯彻落实黄浦区国资委《关于转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就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黄浦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上海企顺建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上海成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适用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租金减免方式
1.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减免金额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
3.减免操作方式
尚未缴纳租金的,在当期租金中直接减免;已缴纳租金的,从后续未缴租金中抵扣。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各自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四、申请与受理
1.受理窗口
1) 地址:黄浦区天津路364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13701795938(微信同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址:闵行区浦江镇北江燕路132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13020247269(微信同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 免租申请书;
2) 承租人与实施主体(或转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3) 承租人(或转租方及最终承租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 租金减免承诺函;
5) 减免房屋租金协议书(或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协议书);
6)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7) 已缴纳租金凭证(如已缴纳);
8) 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弄虚作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方式
包括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原件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
4.申请截止时间
减免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减免。
5.现租赁合同存续期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人,按照上述受理要求落实减免;后期年内续租、新租的符合政策的承租人在签约的同时,按同口径减免政策受理、落实租金减免。
五、咨询与监督
责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21-63010611。
六、其他事项
上海黄浦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本次租金减免事宜最终解释权。
附件:免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