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安市广安区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更新时间:2022-05-13 15:00:13作者:佚名

2022广安市广安区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

  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4号)

  为了有效实施“三天两检”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摸清情况,排查风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3日6时起,在广安区全域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广安区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每户每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二、从5月13日到16日,对广安区辖区内所有人员(含流动人口)实施“三天两检”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在进行核酸检测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区公交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暂停营运。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托育机构实施线上教学,暂停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敬老院、公安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核酸采样前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请于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同时将个人信息报社区(村)。

  五、暂停全区餐饮单位承办聚餐活动以及农村坝坝席等群体性宴席。

  六、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七、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广安区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广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八、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流动,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九、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十、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广安区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本通告发布的管理措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天,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的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本文标签: 核酸  广安  疫情  防控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