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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更新时间:2023-02-10 14:56:50作者:智慧百科
随着近日徐州房票安置意见稿的发布,拆迁的消息时时刻刻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近日云龙区又一大批地方传来拆迁消息,主要涉及四大片区,分别是新城区、翠屏山、大郭庄、云龙万达区域。
01
新城区:茶庵社区、张屯社区、塘坊社区、曹山社区、六堡、程庄社区马上要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2〕8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茶庵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龙湖街道茶庵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8097公顷(12.1455亩)。其中,农用地0.6854公顷(10.2810亩),含耕地0.6841公顷(10.2615亩);建设用地0.1243公顷(1.864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2〕7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张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汉风街道张屯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6327公顷(9.4905亩)。其中,农用地0.6299公顷(9.4485亩),含耕地0.605公顷(9.075亩);未利用地0.0028公顷(0.042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徐州市新城区纬17路建设项目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曹山社区范围内,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塘坊社区、曹山社区集体土地共计1.2040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云龙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拟征地公告(云政通〔2022〕2号);云龙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4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地通〔2022〕7号);云龙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补正说明告知书》(编号:100000404120220644),要求将建设用地报件中“其他草地”(0404)纳入“农用地”统计,此次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结构调整如下: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区大龙湖街道、黄山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9389公顷(其中耕地7.8122公顷)、未利用地4.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意将大龙湖街道、黄山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6.8735公顷征收为国有(苏政地〔2022〕6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2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程庄社区、六堡社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3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韩莉萍;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仔细研究这些拆迁片区,主要涉及新城区徐州工程学院新校区扩建、镜泊东路道路、纬17路建设等工程建设。
02
翠屏山、大郭庄片区:土山寺社区、乔家湖社区、长山、上河头社区马上要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2〕9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翠屏山街道乔家湖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翠屏山街道乔家湖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5公顷(0.75亩)。其中,农用地0.05公顷(0.75亩),含耕地0.0147公顷(0.220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2〕10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郭庄街道上河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郭庄街道上河头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265公顷(0.3975亩)。其中,农用地0.0265公顷(0.3975亩),含耕地0.0265公顷(0.397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翠屏山、大郭庄这些拆迁区域,涉及地铁4号线一期等工程的建设。
03
云龙万达片区:店子社区马上要拆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区黄山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6912公顷(其中耕地2.45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意将黄山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7143公顷征收为国有(苏政地〔2022〕6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2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店子社区片区是云龙万达板块目前唯一可供开发的大面积留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