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省对疫情密接人员落实管控要求一览

更新时间:2022-07-03 11:07:21作者:佚名

2022浙江省对疫情密接人员落实管控要求一览

  浙江省对疫情密接人员落实管控要求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

  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可实施“5+5”健康管理措施:即“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第1、2、3、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第2、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拓展信息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应单人单间,居住在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尽可能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要转运等情况下,应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间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对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共同居住者、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本文标签: 医学  人员  居住者  核酸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