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教体局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通知(附报到时间)

更新时间:2023-02-03 15:17:07作者:智慧百科

宜春市教体局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通知(附报到时间)

  ➤宜春市教体局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通知:

  春季学期定于2023年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1.稳之又稳抓紧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细化落实防控措施,开学前,统计师生健康状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开学后,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提醒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要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教育引导,加强师生康复期健康指导,不组织、不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常态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强化防疫物资储备,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

  2.实之又实抓牢校园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校园消防、食品、校舍、校车及学生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开学第一课”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队会等形式教育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校园网贷等。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严之又严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全市中小学一律不得以各种形式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提前开学。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APP、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坚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做好教材教辅选用和征订工作。做好招生入学、转学、学籍转接等工作,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细之又细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春季开学前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做好到校情况的调度工作,及时掌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到校情况,并建立未到校学生台账和销账台账。各地各校要通过电话、微信、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确保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巩固。

  5.全之又全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后围绕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预防为主、疏堵结合、正确引导。责任要层层压实,对开学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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